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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8 09:3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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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公安局领导:
我有个朋友,情况是这样的:原户口为保安乡大庄村,后来考入大学将户口迁至南京高校,毕业后留南京工作,户口也就留在南京人才中心,这几年回到宿迁工作,也结婚生孩,妻子和小孩户口目前都在农村岳父母家未迁出,由于这位朋友在宿迁买的是河东安置小区,目前无法拿到房产证也无法落户。现在为了小孩上学,他想把户口从南京人才中心迁回到自己老家,但是区行政中心答复:不可以回迁至父母户上,因为你已结婚了。可是妻子户口仍留在其岳父母家。要想回迁,必须保安派出所出具可以接收证明,否则无法办理从南京回迁至宿迁户口。事实上保安派出所又不会出具这个证明。
请问领导,难道这个事情真的就这么难吗?如何才能将南京人才中心的集体户迁至宿迁?无法迁至父母户下,那又能迁至宿迁哪里呢?
麻烦告知,多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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