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官宣:关于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第112号) 为适应疫情防控新形势,保障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形势变化,经县指挥部综合研判,决定从12月6日12时起,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通告如下:
一、将以下25个高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青阳街道河滨一号9幢6单元、山河佳苑碧桂园19号楼1单元、山河佳苑碧桂园19号楼2单元、山河佳苑紫薇园21栋1单元,大楼街道富园天郡9号楼1单元、南山龙郡15号楼3单元、南山龙郡30号楼、南山龙郡3幢3单元、南山龙郡14幢3单元、南山龙郡26幢2单元、南山龙郡41幢1单元、大楼小区42幢2单元、南山龙郡43栋1单元、中央公馆51栋1单元,重岗街道现代名城14幢4单元、现代名城23幢4单元、京公馆4幢2单元、京公馆32栋楼、现代名城26栋楼3单元、现代名城75栋楼1单元,梅花镇馨香商城、书香华庭、梅花尚苑11栋1单元、梅花尚苑12栋1单元。
低风险区人员做好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可有序流动。
二、长途汽车客运、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恢复运营;餐饮服务单位恢复堂食;大型商场、沿街店铺、理发店恢复营业;影剧院实行“限量、预约、错峰”开放;药店恢复出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类药品。
三、人员密集、空间密闭场所,如KTV、舞厅、网吧、酒吧、采耳店、足浴店、洗浴场所、美容院、茶楼、棋牌室、游泳馆、健身场所、剧本杀、密室逃脱、宗教活动场所、商品展销场所等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恢复营业。
校外培训机构恢复线下教学时间、托管托幼机构恢复营业时间由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四、请广大市民牢固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要求,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及时关注权威部门发布的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符合新冠疫苗接种条件尚未全程接种的市民,特别是60岁以上的老年市民,请尽早完成全程疫苗接种,共同筑牢免疫屏障。
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泗洪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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