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公职人员注意了!今天下午召开的全市金融专项工作部署会议,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与你们密切相关——全市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民间借贷问题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如下: 整治时间:今年6月初至10月底 整治范围: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等。宿迁银监分局牵头组织全市银行开展专项整治。 整治内容:组织、策划或参与非法集资、承兑汇票贴现、高利借贷和转贷等非法金融活动的问题; 为非法集资、承兑汇票贴现、高利借贷和转贷等活动提供方便、担保和保护,或者利用职权、职务便利影响纵容、包庇这些活动的问题; 利用职权、职务便利影响,向分管地区、分管领域企业、管理服务对象无偿、低息借款或高利出借资金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 自办或私自参与经营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担保公司等机构的问题。 整治目的:严格规范公职人员参与民间借贷行为,更好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打造我市优良金融生态环境的示范和带头作用,切实维护全市金融稳定。 从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此次专项整治分自查自纠(7月底前完成)、整改提高(9月底前完成)、督促检查(10月底前完成)三个阶段,坚决打击以借贷名义、利用公权力聚敛钱财等各类不法不廉行为。
特别要提醒的是,7月底前,宿迁公职人员将填写《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民间借贷情况自查申请表》,签署《公职人员远离非法金融活动个人承诺书》。我市明确,对主动如实申报并自行纠正、且未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可以视情节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对心存侥幸、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报而不实或核实把关不严、不认真负责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责一起,从严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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