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了一批“微腐败”,保持了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形成了强大震慑。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近年来,党在反腐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腐败仍然存在。在笔者看来,“微腐败”即使在短时间内的影响并不大,但是长此以往,日积月累,也可能造成大祸害。 “微腐败”存在的范围非常广,上到领导干部,下至政府普通工作人员,都有存在的可能性,主要是由于他们大多数人存在侥幸心理,觉得”微腐败”只是一些人情世故,抱着无所谓的态度。但是这会对干部队伍造成不良风气,而且会对党和政府的反腐倡廉工作带来阻力。而且“微腐败”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损害的是群众最基本的利益,伤害的是民心,腐蚀的是群众根基。这不仅有损于党在群众心中的形象,有损于党在群众心中的威信力,而且会失去群众对党的信任。笔者认为,“微腐败”之所以存在这些特点,主要是思想意识不强,制度过于形式,缺乏管理。云游网 首先要从思想上改变党员干部的观念,并不是大贪污才是腐败,”微腐败”就是人情世故。古语有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作为党员干部,要做到牢记廉洁奉公的思想,以廉为荣,以贪为耻,要严格要求自己,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堤坝,使廉洁奉公的思想和行为渗透到日常工作中去。 其次,关于腐败的制度不够明确细化,需要进一步加强这一方面制度的制定,并监督实施,要让政府机构运行在阳光下,反腐要延伸到基层群众,让基层群众看得见反腐,看得见反腐的成果,感受到政府执政的新气象。 反腐倡廉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党和政府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认真查处贪污腐败,从“小”抓起,而且要防患于未然,从思想上筑造防腐巨变的重要屏障,让“微腐败”不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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