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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咸平介绍了莆田系民营医院的前后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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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6 09:4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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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咸平介绍了莆田系民营医院的前后经过。事情起源于2005年年终。当时,《财经郎闲评》节目组不断接到患者对民营医院的投诉电话,控诉医院“没病说成有病,小病说成大病”的恶形恶状。郎咸平告诉《瞭望东方周刊》记者,“根据我们的调查显示,那些医院里面,所谓的性病,只有5%是真的,95%都是假的。”
他们甚至会在上海市的公共厕所内喷上生漆---“然后你下部会痒,去看病,随便就说你有性病,花两三万再放你出来。”郎咸平这样告诉《瞭望东方周刊》记者。
上海女医生陈晓兰,9年里一直与假冒伪劣医疗器械作斗争,上海市委代理书记、市长韩正曾在一次卫生会议上,用三分之一时间讲陈晓兰的事迹。
而上海打假医生陈晓兰主张,应对违规操作的部分莆田系民营医疗机构要采取重典治乱:“我现在反映的问题基本得到了认可,但当事人没有一个被查处过。要打的话,就要休克疗法。”
陈晓兰认为,“目前许多造假者和骗子们之所以有恃无恐,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处罚过轻。目前医院使用无效的或者假冒伪劣的医疗器械,或者说民营医院欺骗患者,引起医疗事故,这些最多都只能算医疗纠纷,要么是行政处罚,要么是民事赔偿。实际上,在我看来,许多医院没病当有病看,小病当大病看,实际就是犯罪行为,犯罪的四要素都具备了。应该作为犯罪处理。但卫生监管部门一查,却只得出个过度医疗的结论。”
今年1月份,沪上热播栏目---“财经郎闲评”曾播出一期关于福建莆田人詹国团兴办民营医院的节目,但开播当晚便遭停禁,并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最终导致该栏目停播。
“他们搞定了多方官员,这是继厦门远华案后最大的腐败案。”“郎监管”一脸严峻。
天花乱坠的广告,不规范的医疗行为,民营医院的“信任危机”已显得积重难返。
除了自办医院,不少民营医院经营者还将目光投向了公立医院,采取变相的买断、联营方式经营。相关资料显示,目前,一个投资者要建立营利性医疗机构,三年之后要交33%的增值税、5.5%的营业税,如果能“寄生”在公立医疗机构内,税款就可以逃避。
“大家矛头都指向它,总体来说并非在健康有序的轨道上发展,基本模式较类似。”曾长期从事医疗领域报道的电台记者丁女士表示。
另一方面,民营医院从业者本身却常自称“弱势群体”。 缺乏国家政策扶持、税收偏高、医保门槛等都是投资者的“心头之痛”。出于多方面考虑,好医生往往不愿意去民营医院任职。 广东韶关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妇科肿瘤专家就曾数次被邀去民营医院担任要职,但她对于这些机会均婉言谢绝。理由是在民营医院工作,个人需要承担很大风险,且风险与收入不成正比。
一个值得深思的现象是,中小投资者与以詹氏为代表的家族投资者,在民营医疗领域的命运大不相同。那些自觉无助的往往是中小投资者。对他们而言,民营医院的经营正变得日益艰难。在莆田,一名出租车司机告诉本刊记者:这两年投资医院亏损的人也很多。而当地一名姓郑的小伙子表示:家族投资者已在该领域形成某种程度的垄断,比如与电视台达成协议,只许播出他们旗下医院的广告。他两年前就曾与人合资,双方各出资50万元左右去江西开办医院,但是因为无法与庞大的家族投资体系抗衡,他亏损了三四十万元,最终黯然退出。
除了参办医院,詹国团们还将触角伸向了上游的医疗器械、医药物流等产业,大有将整个产业链的利润揽入囊中的态势。对此,陈晓兰医生说:“这太恐怖了。”
中国的民营医院至今日已走过了约20年的历程,“郎监管”并不看好詹国团们的前景。
“如果这些莆田人真的开始规范经营,您觉得能洗清原罪吗?”本刊记者问。
“这个假设性太强,我不想对他们提任何建议,就事论事。”
郎咸平表示:“我们都是没有权力的人,我们所能做的只能是呼吁,让有权力的人来介入。”杭州患者拿起法律武器打击欺诈行医
11月2日上午,杭州华夏医院虚假广告案中的两名直接责任人杨国坤、杨文秀被江干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并正式执行逮捕,二人均涉嫌虚假广告罪。以此罪名批捕犯罪嫌疑人在全国尚属首例。
而此前一天,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杨元其迫于压力向警方投案自首。检方表示,随着案件调查的进一步深入和升级,不排除杭州华夏医院院方有人员卷入该案的可能。
杨国坤、杨文秀与杨元其都是福建莆田人,三人均只有初、高中文化,没有行医资格,但近年来一直从事医疗行业活动,缔造出了微创手术根治类风湿病的“神话”。
受杭州华夏医院虚假广告蒙蔽而接受治疗的患者发现自己不仅病情没有好转,反而出现新病症,饱受痛苦。而在华夏医院实施了大部分手术的医生,经查证不过是河北省某企业的一名普通厂医,并不是广告中说的“享受国家津贴的教授”。
检察官同时认为,“风湿科”仅仅一个科室不能单独行动,广告、手术等系列行为都是由华夏医院出面进行的。所以,检察院对这个案子的认定是“一起涉嫌虚假广告的单位犯罪”。同时,25名患者已将华夏医院告上法庭索赔千万元。
虚假广告、不符合资质的行医人员,这在福建莆田人掌控的大部分民营医院中并非个案。这一案件的公开披露,让民营医疗市场的澄清出现了一丝曙光。
在此之前,对于民营医院在医疗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往往是由卫生监管部门出面,而由于相关法律依据的不足,他们所能给予的行政处罚十分有限。
比如对长江医院的处理。在媒体曝光“孕妇不孕案”之后,曾有消息说相关部门打算将长江医院关门,但被上海市卫生局予以否认。他们在处理该事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些其他问题,如处理医疗垃圾废弃物不当,放射设备的管理存在问题等,并按处罚上限,分别给予长江医院罚款8000元及警告处分。但对于在“孕妇不孕”事件中出现的“过度检查”、“过度治疗”等问题本身,上海市卫生局并没有对长江医院进行处罚。原因是“无法可依”。长江医院是一所营利性的民营医院,按有关政策可以自行定价。
陈晓兰就此事评论说:“卫生局是不应该处理这些事情的,应该移交公安局。” 她还告诉记者,最近正在写一篇文章,题目叫:《医改,让犯罪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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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6 09:5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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