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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6 09:5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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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宿迁市市区三轮车管理暂行办法》(宿政规发〔2009〕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市区三轮车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已通过上年度审验的三轮车,进行新一年度的审验并换发宿迁市区三轮车记分登记卡,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审验需具备的条件
1.2015年2月15日前三轮车已在市区三轮车管理办公室参与上年度审验的;
2.身体健康、四肢健全,视力无色盲,无其他影响安全驾驶的疾病;
3.男性年龄在60周岁(含)以下,女性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
二、审验时间、地点及需提供的资料
(一)审验时间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4月20日。逾期不参加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审验地点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4月10日,在北站公交公司院内(雪枫公园对面)审验编号为03861-07650的三轮车。
2016年4月11日至2016年4月20日,在市区公路治超站院内(城南南果园加气站对面)审验编号为01001-03860的三轮车。
(三)审验需提供的资料和证件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蓝底彩照一张;
3.三轮车登记卡及记分卡原件;4.三轮车车辆及编号牌。
三、审验内容
1.三轮车车辆资质状况(车辆颜色、车辆外部轮廓等);
2.三轮车车主从业资格情况(年龄、营运主体等);
3.三轮车违章计分情况(违章尚未处理的,待处理完毕方可参加复审和换卡)。
四、审验流程
领取并填写审核登记表→外廓审核员审核合格后签字→资格审核员审核合格后签字→车体正面玻璃下方喷与车相符的编号牌号码→张贴审验合格证→车主站在三轮车右侧拍照→领取新的登记卡、记分卡。
五、相关要求请广大三轮车车主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通告的要求,将车辆、证件及相关材料带齐,到指定的地点进行审验。车身整体为红色,不得有任何广告及顶棚行李架,请自觉清除,否则审验时强行清除。年审期间,所有三轮车不得驶入禁行区域。
咨询、服务和投诉电话:96196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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