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楚霸网

楚霸视点楚霸视点
关注: 2贴子:6957 排名: 20 
2 回复贴,8939 次查看
<返回列表

无户口适龄儿童可先入学不得收额外费用

发表于 2016-1-15 10:19:50 |阅读模式

1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提出要全面解决超生、非婚生育等八类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在政策衔接方面,对于无户口或暂未办理户口登记的适龄儿童少年,教育部门和学校不能因为无户口、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等理由拒绝接收入学,学校不得收取任何额外费用。

新登记户口人员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平等受教育权,非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少年应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录取入学,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儿童少年要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依法保障他们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对于无户口或暂未办理户口登记的适龄儿童少年,也要保障他们接受义务教育,教育部门和学校不能因为无户口、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等理由拒绝接收入学。

积极安排入学。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掌握辖区内居住的新登记户口和暂无户口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情况,“一人一案”做好工作,立即安排就近入学,指导学校依据学生年龄和学力等情况安排在合适的年级就读。必要时,可以先入学后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学校要应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所有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建立学籍和学籍档案。对于新登记户口、暂无户口学生与其他学生一视同仁,不得收取任何额外的费用。

此外,对于随迁子女,符合条件的由流入地政府协调安排入学,不符合条件的劝告回原户籍地就学,由户籍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就近入学。对于留守儿童、残疾儿童,要尽量为他们上学提供便利。


发表于 2016-1-15 10:24:12
惠民政策,看来真是从群众来到群众中去
发表于 2016-1-15 10:27:59
对于留守儿童、残疾儿童,要尽量为他们上学提供便利。

快速回帖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还有插入视频等功能哦!)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2001-2013 chubawang.net http://www.chubawang.net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苏ICP备17012952号 非经营性网站Powered byDiscuz!X3.4公安网备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广告合作客服QQ:873771296Comsenz Inc.
发帖 客服 微信 手机版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