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楚霸网

法律服务法律服务
关注: 1贴子:195 排名: 4 
2 回复贴,16572 次查看
<返回列表

[法律咨询] 告别“朋友圈传谣”,法律防治正当其时

发表于 2015-11-3 09:13:02 |阅读模式
《刑法修正案(九)》已于11月1日正式实施,朋友圈传谣最高可判7年。公众对网络上的虚假信息特别是网络造谣深恶痛绝,网络造谣等行为要负刑事责任,是对“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的最好诠释,体现了民意和时代的要求。
QQ截图20151103091242.png

发表于 2015-11-3 10:09:53
公众对网络上的虚假信息特别是网络造谣深恶痛绝,网络造谣等行为要负刑事责任,是对“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的最好诠释,体现了民意和时代的要求。
发表于 2015-11-6 09:57:25
{:soso_e182:}

快速回帖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还有插入视频等功能哦!)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2001-2013 chubawang.net http://www.chubawang.net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苏ICP备17012952号 非经营性网站Powered byDiscuz!X3.4公安网备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广告合作客服QQ:873771296Comsenz Inc.
发帖 客服 微信 手机版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