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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0 13: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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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吴良帅 于 2015-7-10 15:13 编辑
宿 迁 民 情 日 记 之 十 四
旧上海的黄包车、而今演变成摩的;老北京的马车演变成今日的倒骑驴(电动三轮车)。
九十年代初期,宿迁老汽车南站流行自行车送客;两千年的时候流行马斯达改装安车棚接送乘客;又过了十年,也就是2010年左右流行大花轿(电瓶三轮车载客)。
时代在进步,可是总有那么一些因各种因素所致,置身于社会最底层的人。这些人即使是身残,也在为生产自救谋出路。
能补鞋的补鞋、能修锁的修锁、能开小店的开小店、能养殖的养殖、能种植的种植、能做保安的做保安、能做环卫的做环卫、...............
这些都是服务民生的,也通过自力更生,减轻政府负担。
但宿迁电动三轮车,也就是大花轿,同样也具有服务民生和生产自救的因素,为什么就要强行取缔?
大花轿由前期的一车、一牌、一证、一人,计分制;到很多地方设置了大花轿的禁区;再到限制乘客人数;最后到直接强行取缔。
尤其是经常看到一些宣传牌上滚动的字幕:...................
没有人性、没有公德、没有便民。
取缔电瓶三轮车营运,是为了保障公交车客源还是为保障出租车客源?
现实是市场经济,由行政强制控制市场,而不是主导市场良性运行。
纵观全国,象宿迁这样交通治理鼠目寸光,非法高调取缔大花轿的行为,实数罕见,为宿迁点赞。
记得那一年冬天,醉酒吐血至深夜,家人担心强行送我去医院,霸王举鼎(在这里说一下,霸王举鼎已经丢失很久了,不知道宿迁还能不能破案找回来。)附近,公交车没有、出租车都聚在长途汽车站准备载(宰)客,因为夜里一般不按表计费,以谈价为主。大花轿不保暖,去乡下算是长途了,所以大都在居民小区附近蹲守。我们很便利的坐大花轿去医院,感谢宿迁大花轿普及到小巷、胡同了。
礼让行人,是修养。即使不让也不违法,但违反了宿迁规矩,违法了就得被扣分甚至罚款。这个虽过分牵强,还尚能理解并接受。
但取缔大花轿,就在北上广这类城市尚不宜,就是省会南京也不现实。
尤其是打造旅游城市的宿迁,更需要服务来自不能地方和服务在不同时间段来的游客。大花轿为我们这个城市担当起——交通便捷的重任。
有些暴发户,开个龟孙小轿车,小人得志、气焰嚣张、认为那些开车不如他车的人智商也不如他。我就想问问:这车贷还清了吗?这车是正当渠道正当挣钱买的吗?你的车可有苏N00000牛?能依靠生产自救的人都是好人,别拿好人不当人,好吗?
从宿迁这些年来治理大花轿的规章制度不断修改来看,制定这些规章制度的人境界高度太低,目光太短浅。于是,市政府门前上演防爆大队对垒大花轿车主的丑闻。这是因果关系,即使政府取缔成功,与赢得民心无关,算不上是民心工程。
如果说大花轿危害性大,交通安全意识差,是人们出行的安全隐患。为什么不在有牌、有证的基础上加大交通法规的普及在提高驾乘人员素质的同时也真正的做到为人民服务?
取缔容易、伤害了那些生产自救的弱势群体容易、让普通百姓出门难容易、破坏党政在人民心目中形象容易,这是一个很好的励志案例——弱肉强食。
淘不淘汰,取决于市场、取决于社会进步的程度。而非强制取缔,其行径不符合我国国情。
如果说交通事故多,只要定期普及交通法规,制定规范和约束的条例,可以改善;
如果说是为了公交车和出租车的利益,那强制取缔是必须的;
如果说是为了人民安居乐业、异地游客便捷,财政即使扶持补贴大花轿也是真正的为民办实事。
大花桥何尝不是宿迁一道靓丽的风景?
不是走马观花的时代了,取缔大花轿,不仅是打造旅游城市的殇,也是广大大花轿车主的殇。
宿迁取缔大花轿,宿迁大花轿死不瞑目啊!但能取而代之的便民服务利器又是什么呢?
万千感慨化为一句: ——混蛋——
吴良帅 2015.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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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0 16:26:13
出租车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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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0 21:31:05
多方便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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