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1000人的“拐孩子集团”流窜到宿迁 警方辟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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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6 09:5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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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小孩、抢小孩”。据警方侦查,这一信息已经被确定为谣言信息。警方表示,宿迁警方将会对散布和传播谣言且造成恶劣影响的人员进行依法打击处理。
现象:网上惊现“拐孩子集团”
在最近一段时间,在网络和微信等一些即时通讯工具中,一些人发布了“江苏省来了1000多个外地人,专偷小孩、抢小孩”等类似的信息,有些人在转发时甚至直接把“江苏省”改为了“宿迁市”,言之凿凿,令人毛骨悚然。
然而记者将一些关键字如“1000人”、“偷小孩”等输入网络搜索引擎中搜索发现,类似的信息100多万条,其内容大致与我市网络上流传的内容相似,唯一不同便是网帖中描述的事发地点,有的是河北,有的是山东等地,有些网帖中甚至出现“110已经确认”等蛊惑性的描述。
一些儿童家长告诉记者,自从看到这些信息,平时上班都会担心家中的孩子是否会出事,而且信息也给孩子的爷爷奶奶带来了更大的精神压力。
警方:近一个月内没有拐卖人口警情
这一信息已经被警方确定为谣言,最为直接的证据就是,在这则谣言在我市传播的十多天时间内,甚至在近一个月内,全市警方都没有接到任何一起拐卖人口的警情。“谁家丢了孩子会不报警?”朱立军说。
朱立军说,类似信息辨别真伪的方法其实很简单,首先,谣言中明确表示有1000多个人贩子进入江苏,甚至是宿迁,这个数字从何而来?如果这是一起真实的案件,在这起案件没有破获之前,嫌疑人的个数只有“作案集团”本身才会知道,发帖者又从何得知?发布和转发谣言者,其真实目的可能只是为了赚取网站点击量,或者赚取个人朋友圈的关注度。
根据警方的侦查,已经抓获了在全国范围内最初散步这一谣言的嫌疑人,嫌疑人已经被当地警方行政拘留。朱立军提醒,散布传播谣言,会对社会正常秩序构成影响,如果构成违法事实的,警方会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打击处理;如果造成了严重、恶劣的社会影响,构成刑事犯罪的,还将会面临刑事处罚。
新闻链接:发布和转发谣言可能构成违法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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