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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4 09: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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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真是利民惠民的好制度,它给老百姓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便利,给它点赞!”昨日,正在缴纳职工保险的市民吴先生高兴地说。原来,在公交公司工作的吴先生因患脑出血转外就医,共花费医保费16万余元,大病医保实施前可报销11万元,实施后报销了13万余元,报销比例高出7个百分点。
为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解决城乡职工、居民因病致贫、返贫问题,2014年,我市在全省首家实行了大病保险全市统筹制度,对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大保险均实行市级统筹,统一实施大病保险,让所有参保(合)人员享有均等的大病保障。已在实践中初步构建“一体化运行、一站式结算、三位一体服务”的大病保险经办模式,在全省率先实现了三县二区大病保险的全覆盖。实现一站式费用结算,即是在基本医疗保险结算的基础上,通过一体化信息结算系统,同时结算大病保险待遇,将大病保险待遇与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体现于“一张结算单”,在医院窗口直接结报。在提高参保人员待遇的同时,不增加额外的手续和程序。
截至2014年底,全市已有17601人次通过“一站式”理赔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大病保险资金赔付共计3618万元,其中职工医保1261万元,居民医保235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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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4 10:2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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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4 15: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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