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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2 12: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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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杀人煮尸”案被告人出庭受审
2015-02-12市检察院 宿豫论坛。由宿迁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福洲故意杀人、盗窃案,昨日在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福洲当庭供认不讳。法院将择期宣判。
主要案情:被告人王福洲杀害被害人蒋某某后,对蒋的尸体进行蒸煮分解,并将其尸骨抛入河中。
案情回顾:2014年5月9日,宿豫公安分局顺河派出所接群众报警:宿豫区某洗浴中心员工蒋某某(女)失踪2日。接报后,宿豫分局启动“疑似被侵害人员侦查工作机制”,经多方工作,于6月18日在外地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抓获。在讯问中,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供述:王某某与被害人与去年相识但一直未有联系,今年2月在洗浴中心又与被害人偶遇,其后又在该洗浴中心会面几次,期间被害人曾向王某某借钱。5月5日因被害人再次提出借钱,二人约定6日晚间见面。6日深夜见面后,王某某将受害人带至惠隆花园小区自己租住地,后二人因借钱问题发生矛盾,被害人声称要报警,王某某即将被害人杀死并分尸抛尸,作案后潜逃至外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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