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
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
苏教办基函【2014】10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Z( c) k; s. A+ ?
2014年中小学暑假即将开始,为切实抓好暑期各项工作,让全省师生度过一个文明、愉快和有意义的暑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放假和开学。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放假时间统一为:7月1日至8月31日。8月30日、31日报到。暑假期间任何学校均不得安排返校日或返校活动,请各地各校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执行。省教育厅新闻发言人洪流在会上重申,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省“五严”规定。坚决制止违规补课、违规招生和有偿家教等行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部门假期中要保证举报电话有人接听,平时加强明察暗访,针对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教育厅还公布了各种违规行为的举报电话,025-83335604(省教育厅基教处)。
二、高度重视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各地各校要及时将假期时间安排告知家长,提醒家长安排好学生的假期生活。学校在放假前,务必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通过召开师生大会、发放安全教育宣传资料致家长书等形式对师生、家长进行交通旅游安全、食品安全、防火防电、防自然灾害、防溺水等为重点安全专题教育,全面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护自救能力,切实增强家长的责任感和监护意识。0 [, B- c0 k1 V) z4 r
三、科学合理安排学生暑假生活。暑假期间,学校要合理布置学生暑假作业,学生每天的书面作业量要与平时的要求相当,提倡布置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开学后,教师对学生的暑假作业要做到每题必改、认真反馈,不得布置不批改的书面作业。各地各校应根据当地实际,密切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充分利用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体育馆等场所,为学生提供更多有益的活动项目。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尊重子女的健康情趣,培养子女的良好习惯,避免在暑期让子女盲目参加各种补习班、兴趣班,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四、坚决制止违规补课行为。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省“五严”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制止违规补课、违规招生和有偿家教等行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部门在放假前要对假期工作进行专门部署,把有关规定要求落实到每所学校负责人和学校领导班子;假期中要加大对学校执行“五严”规定的检查力度,要对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保证举报电话有人接听,加强明察暗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所有的中小学校不发生违规行为。学校要充分利用假期时间积极参加校长和教师培训,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的研讨,加强对教师的师德师风教育,转变校长和教师的教育观念,切实规范学校办学行为。3 d) P+ V: D) x% P/ R
五、坚持阳光招生、均衡编班。招生前,各地要将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等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测试、面试,不得要求学生提供各种学科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类考级证书,并将其作为入学条件和依据。不得组织学生分班考试,更不得以文化课成绩等各种名义分重点班、快慢班,不得办实验班、特长班。
六、2015年寒假放假时间为2月7日,开学上课时间为3月2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编制行事历时要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时间进行安排。考虑2015年春节较晚,为保证必要的教学时间,2015年暑假将适当推迟。2 L# t/ U+ c# Z( n, @3 I
请各地速将本通知传达到本地区各级各类学校,并按要求认真组织落实。7 a+ R3 M- B8 [7 r! O: J
省教育厅办公室; I( t1 k2 p) X% A4 f
2014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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