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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9 16:4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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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管理,切实维护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江苏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安交通管理执法工作的通知》(苏公厅〔2006〕353号文件)文件精神,决定从2015年1月15日,启用下列固定点测速设备,实施24小时不间断测速及道路监控,开展非现场执法。
1、S325省道73KM+980M处(325省道限速80公里/小时)。
2、宿泗线17KM+300M处(宿泗线限速60公里/小时)。
3、S324线162KM+900M处(324省道限速80公里/小时)。
4、S249线40KM+960M处(249省道限速80公里/小时)。
希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限速规定,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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