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施教区招生简章
根据宿教发[2014]044号文件精神,我校2014年施教区招生工作将于 8月1日正式开始,现将招生简章予以公布,请施教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带孩子到指定的地点报名。 一、施教区范围 根据2013年6月市政府出台的《宿迁市中心城区小学施教区调整方案》,我校的施教区范围: 东至京杭大运河,西至古黄河,南至环城南路,北至洪泽湖路。 二、报名条件 施教区范围内适龄儿童。即200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接受过完整三年学前教育的适龄儿童。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8月1日(星期五)—8月2日(星期六)。逾期不予办理。(上午 8:00-11:30 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宿迁市实验小学励志楼一楼一(13)至一(18)班教室。按施教区范围分六组同时报名。 四、报名办法 报名时需携带有效的户口簿及适龄儿童户口页复印件,房产证及复印件,准生证或独生子女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多胎需提供计生部门出具的合法证明手续),出园证,同底版两张一寸免冠照片和父母亲身份证。 五、注意事项 1.根据宿教发[2013]043号《关于印发中心城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要求,适龄儿童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证进行认定入学的,法定监护人需提供无房产证明,具体请到市便民方舟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无房产证明,报名时连同办理手续票据一并提供; 2.从2013年起,按施教区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小学阶段六年内,已用于施教区生源资格认定的房产,不再作为其他新生入学资格认定的条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多胎户除外,但需提供计生部门出具的合法证明手续)。 3.凡未满六周岁或已读过一年级的儿童不得报名。报名不分先后,务请家长不必提前排队。 备注:非施教区招生将根据施教区招生情况,如有空余学额,将采取电脑派位招生。
宿迁市实验小学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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